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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5月19日讯(记者叶浅 见习记者苏楠)近日,国元证券重庆分公司收重庆证监局警示函。
重庆证监局在警示函中表示,经查,国元证券重庆分公司员工通过微信向客户宣传开户送积分兑礼品活动,新开户客户通过活动获取的积分可以在积分商城兑换实物礼品。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对国元证券重庆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重庆证监局表示,该分公司应切实加强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合规管理,规范员工执业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据了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应当向投资者介绍证券交易基本知识,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向投资者返还佣金、赠送礼品礼券或者提供其他非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
除此之外,证监会同时规定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不得出现下述行为,即:诱导无投资意愿或者不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开立账户、参与证券交易活动;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采用诋毁其他证券公司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投资者;对投资者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或者机构进行投资者招揽、服务活动;及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