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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3月9日讯(记者 顾凡)今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第六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显示,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因哄抬药品价格被罚款70万元。
通报称,2023年1月16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对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该公司销售的地塞米松磷酸纳注射液2022年11月购进价格0.58元/支,销售价格0.63元/支,2022年12月购进价格0.7元/支,2023年1月起将销售价格提高至9.8元/支,购进价格增长20.69%,销售价格上涨高达1455.56%。截至案发时,该公司采购的50000支已销售38780支,销售金额380044元。
通报称,该公司药品进货成本虽有增加但药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2023年2月15日,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定代表人龙江波。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为持股70%大股东。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