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中基协关于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的公告,指引指出,基金投顾机构提供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具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其他投资风险等。成分基金包含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动性受限基金的,基金投顾机构须向客户特别提示风险。成分基金投资境外市场证券,基金投顾机构须向客户特别提示风险。
原文如下:
关于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的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基协发〔2023〕10号
为引导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以下简称基金投顾)业务规范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协会组织制定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见附件),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为新客户提供基金投顾服务的或为老客户提供新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应当按照《风险揭示书》展业。《风险揭示书》所涉相关规则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对相应内容进行调整。
附件: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3年3月2日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格式示例如下,风险揭示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尊敬的客户: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以下简称投顾服务)存在风险。为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向客户告知如下信息及风险,请客户在接受基金投顾服务前认真阅读:
一、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机构(以下简称基金投顾机构)声明与承诺
基金投顾机构将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原则,履行诚实守信、谨慎勤勉、持续注意义务,但不对客户投资收益状况或本金不受损失作出任何承诺,投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基金投顾服务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为其他客户创造的收益并不构成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投顾服务不同于基金销售业务,其收费模式与基金销售存在较大差异。基金投顾机构可以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基金投顾服务协议约定向其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客户应充分了解基金投顾服务协议关于收费模式、费用组成、费率水平、计提方式等的安排。
二、基金投顾服务的一般风险揭示
(一)基金投顾机构提供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具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其他投资风险等。
[成分基金包含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动性受限基金的,基金投顾机构须向客户特别提示风险。]
[成分基金投资境外市场证券,基金投顾机构须向客户特别提示风险。]
(二)基金投顾机构按照客户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等因素,提供不同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不同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会产生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客户应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对应的风险收益等情况。
基金投顾机构向客户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的风险特征与客户购买单只基金不同,可能存在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成分基金风险等级高于基金投资组合策略风险等级的情况。
(三)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存在因基金投顾机构的试点资格被取消而不能继续提供服务的风险。
三、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的特有风险揭示
(一)账户管理风险:
1.受基金账户开立失败、成分基金交易限制、系统异常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影响,授权账户可能会出现基金交易失败的情形;
2.因客户申请转入转出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时间不同,以及成分基金替代、交易规则差异或限制、实际交易费用,基金投资组合再平衡等原因,客户持有的基金投资组合与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所对应的标准组合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并可能导致业绩表现等方面存在差异;
3.在授权账户管理运作期间,存在因客户违反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规定,授权账户被司法冻结或强制执行,导致基金投顾机构无法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调仓并有效开展基金投资的风险。
(二)调仓风险:基金投顾机构会根据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及市场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对每个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成分基金或其配置比例进行调整,该调整可能会产生费用。
(三)技术风险:应用互联网技术提供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时,可能出现因重大技术局限和漏洞,导致系统不能为客户提供正常持续服务的风险。
(四)机构风险:在授权账户管理运作期间,存在因基金投顾机构经营状况恶化、出现声誉风险等情况,导致客户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揭示
本风险揭示书仅包含基金投顾服务可能涉及的部分风险及应知悉的若干重大事项,未穷尽列举基金投顾服务的所有风险及与客户权益相关的一切事项。请客户在完整阅读和理解基金投顾服务相关协议、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审慎决定接受基金投顾服务。
五、客户声明
本人已仔细阅读基金投顾服务相关的协议、规则,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及本风险揭示书,已充分了解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充分理解基金投顾服务所涉及的风险,愿意承担上述风险揭示书中提及的全部风险。
客户:(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盖章)
日期:
本文编选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众号;财经编辑:陈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