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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卫健委近日发布《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自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新《办法》更改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以及生育数量的限制,修订后,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新《办法》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讯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同时增加了讯息共享的要求,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资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新《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四川省卫健委指,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国家生育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育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