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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2月29日讯 据民航局网站消息,民航局发布《恢复国际客运航班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自2023年1月8日起,不再实施国际客运航班“五个一”“一国一策”调控措施,中外航空公司按照现有双边航空运输协定的安排运营国际定期客运航班。
《若干措施》指出,自2023年1月8日起,已持有国际航线经营许可的中外航空公司,可申请恢复运营本公司2019年冬春航季已获批的国际客运航线航班。
自2023年1月8日起,恢复受理中外航空公司自2023年夏秋航季新开或增加国际客运航线航班的申请。
《若干措施》明确,自2023年夏秋航季起,中外航空公司可按照现有包机(不定期)管理规定申请国际客运包机;为了鼓励中外航空公司尽快恢复运营定期航班,本航季除持有省部级单位(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包机需求函件的申请外,暂不批复其他商业客运包机。
疫情期间颁发的中方航空公司临时经营许可自2023年夏秋航季起失效。若航空公司有意愿继续执飞,可依据现有国际航线航班管理规定提出申请。疫情期间颁发的外方航空公司经营许可继续有效,航空公司可按程序安排运营。
《若干措施》指出,中外航空公司应及时按照2019年冬春航季获批的航班航线开展补充运行合格审定工作,确保相关运行规范条款有效。中外航空公司可按对等原则使用自有历史时刻恢复疫情前航线航班,原则上2023年夏秋航季不配置新增客运航班时刻,季中视情恢复国际航班时刻执行率考核机制。2023年1月8日起,恢复受理来华公务机落地许可申请。
《若干措施》还提到,当前各地口岸机场正在优化调整国际客运航班保障流程,加紧提升国际客运航班保障能力,但短期内仍存在个别口岸城市保障国际航班能力受限、或在入境检疫和隔观方面执行差异化安排的情况,请中外航空公司与相关口岸机场提前做好沟通,合理安排运力,确保国际客运航班恢复平稳有序。
民航局指出,各航空公司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对人员、航空器、保障能力等要素充分评估的基础上,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市场需求和国内外机场保障资源等情况合理安排航班计划,提升航班计划执行率,确保国际航班安全稳妥恢复。
各口岸机场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联检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优化防控措施和通关流程,梳理并补齐接收国际航班工作中的短板,提升工作效率,及时对本场保障能力开展评估并对外发布可接收国际航班量情况,以便航司提前准备。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