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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2月6日讯 信用中国(北京)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北京薇琳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一日内收到三张罚单。
三张罚单内容分别为:
北京薇琳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未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被罚1.5万元,处罚依据是《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北京薇琳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罚2万元。处罚依据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北京薇琳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工作被警告、通报批评。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薇琳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伟。该公司目前有两大股东,其中上海薇琳医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7%。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