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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资讯:六部门最新发文,细化网约车无证经营处罚规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2月5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按照2019版《办法》,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网约车司机,会面临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而本次修正则大幅下调了最低罚款额度,从最低10000元调至最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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