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民生连线栏目收到市民留言,咨询八哥、芦丁鸡、鹦鹉能否当宠物养,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详细回复:八哥不能当宠物、鹦鹉有的品种可以饲养却不能繁育。原来养宠物有这么多规定!
市民孙老师:八哥鸟可以当做宠物饲养吗?
(资料图片)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不可以。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在回复中解释,八哥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保护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人工繁育是指在人为控制条件下,为保护、研究、科学试验、展览等依法进行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
将八哥作为宠物饲养,无论从人工繁育目的,还是从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等方面,都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济南市民不可以将八哥作为宠物饲养(人工繁育)。
市民孙老师:芦丁鸡可以作为宠物饲养吗?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可以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在回复中解释,芦丁鸡又称蓝胸鹑,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人工繁育蓝胸鹑无需在林业部门办理许可,可以当宠物饲养。
市民孙老师:看到商场有在售卖和尚鹦鹉和小太阳鹦鹉的,想问下,现在可以当宠物养吗?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可以,但是不可以繁育。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在回复中解释, 根据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鲁自然资字〔 2021 〕 196号 )规定, 目前,济南市的市民可以将绿颊锥尾鹦鹉(俗称小太阳)、和尚鹦鹉作为宠物饲养,但是不可以繁育,并且购买的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必须有脚环和鸟证,作为该鹦鹉的合法来源证明。如果开展人工繁育活动,需要办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需要到企业养殖地所在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的初审手续,具体流程可以咨询企业养殖地所在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