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66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3,472.5 万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 年 7 月 4 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了《关于<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瑞
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瑞茂通
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瑞茂通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瑞茂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
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瑞茂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5 月 21 日为授予日,以 5.48
元/股的价格向 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25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授予登记手续,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理完毕,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部
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的行权人数为 59 人,行权股票数量为 3,542.5 万股,行权价格为 5.43 元/股,
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7 日。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办理完毕,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
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了《瑞茂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完成的公告》。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本次行权数 本次行权占已授予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权总量的百分比(%)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385 5.488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3,087.5 44.013%
合 计 3,472.5 49.501%
注 1:激励对象王兴运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公
司担任其他职务。
注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 58 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1,902,464 34,725,000 1,086,627,464
总计(股) 1,051,902,464 34,725,000 1,086,627,464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因公
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控股股东的持
股比例变为 51.0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变为 63.35%,但控股股
东地位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3)2700024
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
收到 58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 177,792,000.00 元,其
中:计入股本 34,725,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43,067,000.00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
份的手续,并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 177,792,000.00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203,513,908.92 元,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
薄。
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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