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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消息,日前,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份关于向法院申请重整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收到了债权人尹杰的《告知函》,尹杰在函中指出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缺乏明显的清偿能力。尽管如此,跨境通仍然认为自己具备重整价值,并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同时申请预重整备案登记。
据网经社跨境电商台(CBEC.100EC.CN)获悉,跨境通表示,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太原中院的通知,因此该申请能否被太原中院受理,公司是否能够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告显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太原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跨境通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太原中院裁定受理对跨境通的重整申请,跨境通将依法配合太原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但是,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