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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网暴需降低维权成本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从寻亲男孩刘学州到粉红头发的郑灵华,再到近日的武汉坠亡母亲,近年来,网暴事件造成的个体悲剧让“严惩网暴者”的呼声日益走高。

随着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的界限趋向模糊,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趋势加快,网暴行为也随之溢出网络空间,由线上延伸至线下,令网暴的危害性和伤害力加大。从过往的案例看,在以法治“暴”的同时,需要降低受害者维权成本,建立快速打击机制,以遏制网暴危害。

面对网暴这个“软刀子”,很多受害者感到愤怒又无力,主要就是在维权时往往会遭遇取证难、自诉难问题,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导致维权成本过高。比如,在“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中,受害者以诽谤罪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取证,并由自诉转为了公诉,最终才取得审判的胜利,让造谣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在发生网暴事件后,仅靠受害者个人的力量,很难完成取证、自诉,需要进一步简化流程,降低维权成本。所以,近日三部门起草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要落实公安机关协助取证的法律规定。被害人就网络侮辱、诽谤提起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害人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要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查明行为主体,收集相关侮辱、诽谤信息传播扩散情况及造成的影响等证据材料。经公安机关协助取证,达到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立案。

网暴受害者的取证难度降低,维权成本降低,将大大提高维权成功率,有助于推动依法维权、以法治“暴”。在此基础上,还应建立快速打击机制。发生网暴事件后,司法机关可第一时间主动介入,叫停网络不当言论,并要求平台协助调查,锁定相关账号、资料等,采集涉嫌网暴行为的相关证据,从而减少网暴的社会影响,让受害者免遭更大伤害。

打击网暴并非一日之功,需要制定长效机制,各方共同努力,齐抓共管,依法严厉惩治。此次,要以征求意见稿为突破口,积极采纳各方的合理化建议,完善治理网络的法律体系,建立一套完善的打击网暴的法律机制,为广大网友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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