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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缴纳社保吗?
答:领失业金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的标准问题,国家有专门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据此,失业人员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失业保险上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也就是说,领金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上海灵活就业参保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参加本市灵活就业参保:
1.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2. 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以及医院外来护工。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上海社保局、白银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