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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临床选择 促进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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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产生拟中选结果,39种药品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6%。首次纳入肝素类产品、“一主双备”供应模式、同一品种多家企业中选……2023年首次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诸多亮点备受关注。


(资料图)

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3月29日在海南陵水落幕,产生拟中选结果:39种药品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6%,按约定采购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省费用167亿元。至此,国家医保局共组织八批集中带量采购,累计成功采购药品达333种。

品种大多为临床常见疾病用药,首次纳入肝素类产品

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药品集采覆盖面将持续扩大,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此次国家药品集采有251家企业的366个产品参与投标,涵盖抗感染、心脑血管疾病、抗过敏、精神疾病等常见病和慢性病用药。

据国家医保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价格招采室主任蒋昌松介绍,本次集采的品种大多为临床常见疾病用药,“其中有一些代表性的品种,比如高血压药物,抗凝血的肝素类药物,治疗甲型流感的奥司他韦,还有在这次品种数中占比达到40%的抗感染药物。”

集采,价格降了多少是焦点。此次集采,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6%,这一降幅比第七批集采提高了8个百分点。

其中,备受关注的治疗甲型流感的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平均降价83%,常用降压药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降价48%。此外,治疗早产的阿托西班注射剂集采前单支价格超过千元,此次集采降至平均240元/支,降幅达80%。药品价格降低减轻了群众用药负担,同时,此次集采使一批抗菌药物价格有效降低,去除了抗菌药物滥用的经济动因,也有利于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教授路云表示,第八批国家药品集采延续了第七批集采鼓励医疗机构合理报量的方式,一如既往秉持着保障集采成果落地、惠及广大群众的目标。

此次集采,首次纳入肝素类产品。这类产品常用于防止血栓形成或者栓塞性疾病,在心梗、透析等治疗中都有使用。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党委书记岳小林介绍,肝素类产品中有一部分属于短缺药,通过集采可以给生产企业提供足够的市场,同时帮助医院明确厂家和供应商,稳定短缺药品供应。

集采规则设计更加精细化,保障公平竞争环境

国家药品集采虽然已走向常态化,但几乎每一批集采,规则都在不断优化。促进企业竞争公平公正、合规合理,做好临床用药需求保障,做好中选药品价格管理,都是国家集采规则的关注点。

本月初,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相关采购文件。路云认为,从采购文件的内容来看,第八批国家药品集采的规则进一步精细化,强化细节操作、深化政策协同,充分展现出保障临床用药顺畅、保障公平竞争环境的用心。

此次集采,虽然竞争激烈,但企业都表现较为平和,这与规则的精细化密不可分。

蒋昌松介绍,第八批国家药品集采相比于前七批的优化体现在几个方面:

调整采购品种入围条件。本次集采对于采购品种的纳入条件由原来满足条件的企业数量达到4家调整为5家,这将更有利于保障供应,也给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更长时间开展挂网、产能储备等工作。

进一步延长协议周期。本次集采的协议周期统一至2025年底,保守估计有两年半左右的协议期,给予了企业更加稳定的市场预期,让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做好生产、供应和质量控制。

科学确定和调整带量比例。延续以往对抗生素带量比例调减10%、特殊级抗生素带量比例调减20%的政策;针对首次开展的肝素类产品,对于那曲肝素、依诺肝素无预灌封包装的中选产品的约束带量比例按协议量打四折,在尊重临床用药习惯的同时,也给先进技术产品和企业更多市场份额;同时,实时联动相关部门政策动态,对于近期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涉及的品种,适当调整带量比例。

同一品种多家企业中选、“一主双备”确保稳定供应

稳定落地保供是国家集采药品惠及患者的关键。日前,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中选产品供应保障”。

此次集采平均每个品种有6.5家企业中选,供应多元化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为临床使用提供更多选择。

在第七批集采一省“双供”的基础上,第八批集采针对氨甲环酸注射剂型、丙戊酸钠注射剂、那屈肝素(那曲肝素)注射剂、依诺肝素注射剂和呋塞米注射剂等急抢救用药和短缺药品探索了“一主双备”的供应模式,进一步保障了此类特殊药品的市场供应和用药需求。

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副教授江滨表示,为保障急抢救用药和短缺药的临床及时供应,相关管理要比普通药品更为严格,“一个主供+两个备供”模式将使这些药品用得上、用得及时。

路云表示,第二备供企业的确定应用了“反选”的方式,不再是传统的中选企业选择供应地区的方式。各省医保部门也拥有了一定的选择权,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供应地区选择的复杂性,也实现了“双向选择”。

集采现场也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这些部门将从保障中选药品的临床使用、稳定供应、价格合理、质量安全等方面协调联动,共同保障国家集采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

“以往,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品种的使用占比只有50%左右。国家集采后使用占比已能够达到90%,有效提升了临床用药质量层次。”蒋昌松表示,不仅如此,对医药产业来说,药品集采引导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的规模化发展,从而促进医药产业走向高质量发展。同时,通过集采,药品价格显著降低,可以有效减轻患者用药负担、节约医保基金。

据介绍,今年7月,患者就可以享受到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相关中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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