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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能动司法,筑牢药品安全“高压线”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面对制售假药案件高发频发现状,司法机关能动履职,适用刑事诉讼、公益诉讼双管齐下,严厉打击惩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生命健康,不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
守住制售假药行为底线,需要从严惩处实现常态化。药品不安全,轻则致病,重则致亡,还有可能造成残疾性损害。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假药的行为不仅给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还损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对此,在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其民事责任。通过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对犯罪分子加以惩戒,不仅对犯罪分子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也能对社会上那些有不法念头的潜在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有助于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戒和预防功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充分整合办案资源,最大限度节约司法成本。法院对制售假药类案件高度重视,能动履职,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沟通联络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座谈交流,有效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案件移送标准不明确、涉案物品检验认定难、案件查办协调配合不到位等难题,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和效率。
积极履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打击为辅教育为主。加强对防范和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平台不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旨在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引导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提示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同时,积极开展送法到企业活动,切实让企业担负起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全社会构建起食品药品安全“防护网”。
我们将积极推动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部门联动向纵深拓展,坚决落实中央“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高压线”。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综合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法院刑庭副庭长 李臣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