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股权,大家最常见的就是转让时应该如何交税?撤资减资时应该如何交税?今天就给大家详细讲一下。
一、企业转让股权收入
1.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
(相关资料图)
2.股权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一取得股权所发生的成本
3.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注意在此处会有一个税收策划小技巧,可以先分配股息(企业股东从居民企业分配的股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再低价转让,可节约企业所得税。
【举例】 A公司2018年以银行存款400万元对B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占其25%的股份。
2021年12月A公司拟结束投资,计划将所占股份全部转让给C公司,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万元。截至转让时,B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为 800 万元。
假定A公司历年盈利也不享受任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分红情况下,B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全额分配。请从节约企业所得税角度出发,设计最优转让方案。
接下来就以直接转让和先分红再转让给大家做一个对比
【方案一:直接转让】
A公司股权转让所得:1000-400=600(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600x25%=150(万元)。
【方案二:先分红,再转让】
首先取得B公司分红200万元(800x25%),然后取得C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收入800万元;其中,分红属于免税所得。
A 公司股权转让所得:800-400=4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400x25%=100(万元)。
由此对比,我们可知方案二企业所得税税负较轻。
二、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
1.取得的资产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投资收回→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2.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其余部分→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征企业所得税。
【举例】 A公司2018 年以银行存款 300万元投资于B公司,占有30%股权:现因公司战略改变,A公司于 2021年12 月撤回该笔投资,收到银行存款450万元,撤资时,B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为 300 万元。
那么该公司应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首先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 300 万元→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其次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90万元(300x30%)一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其余部分60万元(450-300-90)→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60x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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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杰财税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