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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芬棉
为进一步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证监会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自8月28日起进一步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
沪深交易所此次将A股、B股证券交易经手费从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降幅达30%;北交所在2022年12月调降证券交易经手费50%的基础上,再次将证券交易经手费标准降低50%,由按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125%双边收取。
证监会同时将引导证券公司稳妥做好与客户合同变更及相关交易参数的调整,依法降低经纪业务佣金费率,切实将此次证券交易经手费下降的政策效果传导至广大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