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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不应盲目追求村干部年轻化

魏程琳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东部某省组织部在村两委换届中期检查时发现,Z市村干部队伍年龄偏高,不符合村干部年轻化的发展趋势。Z市迅速展开对年满六十周岁的村干部人员的清退工作。

随着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推进,地方政府越来越强调村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皖南、广州等地在招聘村务临聘人员时明确要求,年龄不超过35岁、大专学历以上。浙江等地在2020年村干部换届时,也明确要求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40岁以下、大专学历以上的青年人。然而,村干部越年轻就越好吗?


(资料图)

村干部队伍年轻化,固然能够提升村级组织的信息化、技术化水平。但农村社会不同于城市社会,是一个讲究人情事理和关系网络的地方。年轻村干部在处理村级事务上未必有老干部得心应手。一味追求村干部年轻化,有可能削弱基层治理能力。

农村社会事务专业化程度低、综合性强、人情因素多,在事务处理中往往强调主事人的权威,因此,民间权威或老村干部往往能够低成本、高效率的定分止争。例如,村里两户人家吵嘴,一个年轻干部劝半天都无效果,一个老村干部到场把双方呵斥一顿,矛盾就解决了。

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经由全体村民选举出来的村委委员,以及经由全体村内党员选举出来的村党支部委员,往往是那些有权威、有能力、有经验的中老年人,这种村干部结构是农民实用主义取向的结果。

从能力、阅历和经济实力上看,45-65岁之间的中老年人比年轻人更适合做村干部。这些人经过长时期的社会磨砺,积累了社会威信,深谙农村为人处世的规则,同时也不必为家庭生计发愁。他们是负担不重、年富力强的社会精英,有意愿也有能力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

相较之下,未成家或已成家尚处于养儿育女阶段的年轻人,面临着最主要的人生任务——挣钱养家。2021年,笔者在皖南农村调查发现,因政府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大批青年男性迫于家庭生计,主动退出村两委组织,无家庭负担的中老年人成为村两委组织的基石。

当前正在清退年满60周岁村干部的Z省农村,也面临同样的情况。40岁以下的年轻人都在忙于创业、挣钱、养儿育女,主动当村干部的愿望低,能力也尚且不足。那些少量被动员回村任村干部的年轻人,也展现出职业预期低、工作态度不积极、生活压力大等现象。不少乡村干部表示,“上级部门为了追求数据好看,严重忽略了基层治理需求。”有的年满六十周岁的村干部拒绝辞职,认为此举有违村民自治法精神。

显然,地方政府不应为了追求村干部年龄数据在形式上“科学、合理、好看”,就置农村现实于不顾。Z省在任职期间清退60岁村干部的做法,目前引起如下不良反应:第一,即将退休的村干部工作态度消极,乡村关系冷淡,公共事务推进难;第二,未经充分酝酿和选拔后备人员,主职干部(村支书和村主任)被要求辞职,导致村庄政治力量失衡,权力交接不顺利,还可能留下后遗症;第三,部分年满60周岁的村干部拒绝辞职,甚至上访,影响社会和谐和村两委工作氛围;第四,无法及时补充青年人员,村干部队伍出现断层。简言之,追求村干部队伍年轻化做法,伤害了老村干部的心,打破了村庄权力平衡,影响了村干部队伍稳定。

绝大多数深知农村工作复杂性的县乡干部,并不认为60岁的人不能胜任村干部职务,但涉于“讲政治”的规矩意识,无法反对上级要求,只得硬着头皮执行上级决策。

当前我国正在研究制定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以缓解劳动力稀缺困境,农村地区是人力资源匮乏、社会精英稀缺最突出的地方。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应依靠农村现有人力资源,有意识地构建老中青相结合的村干部梯队;尊重村民自治法规和村民集体选择,构建符合农村需求的简约治理体制;以村级治理能力而非以形式化的年龄为标准,检验村干部队伍的建设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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