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大写规则: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三、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四、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和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16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五、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