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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将于9月4日起实施,《办法》自2023年4月14日至5月1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内共收到意见建议106条。证监会表示,社会各界对规则内容总体支持,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见建议,证监会逐条研究,认真吸收采纳,并相应修改了规章内容。修改完善后的《独董办法》共六章四十八条,一是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二是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履职方式;三是明确履职保障;四是明确法律责任;五是明确过渡期安排。
该《办法》是2001年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之后的一次重大改革,《办法》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条件、任职期限及兼职家数等事项设置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上述事项与《办法》不一致的,将逐步调整至符合规定。证监会将指导交易所、中上协建立健全独立董事资格认定、信息库、履职评价等配套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引导各类主体掌握改革新要求。同时,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管,督促和保障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