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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深共建跨境保险纠纷调解合作机制 助力大湾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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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深入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日渐加强,跨境金融消费成为常态。为助力大湾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6月29日,广东正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香港保险投诉局、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以及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签署了《粤港澳深地区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合作备忘录》,建立调解合作联络机制和调解申请合作机制等。

据悉,根据《合作备忘录》,签约四方将建立纠纷调解合作联络机制,不定期召开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建立调解申请合作机制,为具有调解意愿的跨境保险消费者,提供关联合作方的调解相关材料和联系方式。在调解申请合作机制运行平稳、顺畅的基础上,条例成熟时,四方将研究建立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此外,四方也将开展交流学习活动,研究建立四地保险纠纷投诉调解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跨境线上服务。

广东银保监局局长裴光表示,《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四地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也是四地协力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积极成果,期待四地监管部门以此为契机,加强金融消保监管合作,也希望四地调解组织以此为起点,推动合作举措落实。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副总监陈慎雄表示,大湾区内保险消费者保护,是进一步促进区内保险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基础工作。《合作备忘录》将为增进四地互相交流,为更深层次的跨境消保合作探路。

澳门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员会委员黄立峰表示,由于粤港澳深四地的法律体系、保险监管制度及纠纷仲裁调解制度均不同,跨境保险纠纷处理更加困难。《合作备忘录》专为跨境保险业务建立纠纷调解机制,是落实四地保险监管联席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四地保险监管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期待建立联合调解机制,有效保障跨境保险消费者的权益。

深圳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胡艳超表示,调解合作机制的建设,有利于通过四地优势互补,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化解途径。将与广东、香港、澳门的金融监管部门继续通力合作,共同推动纠纷调解合作机制建设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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