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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4月19日讯(记者 顾凡)日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州市赛迪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因无证或超范围生产化妆品,被罚款5.2万元。
通报显示,广州市赛迪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90136),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登记的许可项目为:一般液态单元(护肤水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40号),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但未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的,应当于2022年7月1日前更换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广州市赛迪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眼部护肤类许可范围的情况下,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于2022年7月25日生产一批次588盒“决明子活力眼啫喱”。企业未按照许可范围组织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的“决明子活力眼啫喱”涉案货值为1470元(涉案货值=销售价格×生产数量),无违法所得。
资料显示,丽彦妆集团成立于2008年,旗下有“广州丽彦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云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禾兰芝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赛迪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大公司,拥有丽彦妆、赛迪药业、丽赛药业三大生产基地。集团董事长为刘丽江。丽彦妆专注于化妆品原料研制配方开发、加工生产及配套服务为一体的化妆品OEM/ODM/OBM贴牌加工企业。其官网宣称至今已研发出包括冻干粉、械字号、护肤品、消字号和彩妆产品在内的一万多种优质产品配方。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