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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政府表示,将出台一项法律,要求谷歌(GOOG.US)、Meta Platforms(META.US)等大型科技公司向新西兰媒体支付一定费用以获取本地新闻内容。新西兰广播部长Willie Jackson表示,该立法将以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类似法律为模板,他希望这将促进数字平台与当地新闻机构达成合作。
Willie Jackson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广告转移到互联网,新西兰的新闻媒体,特别是小型的地区性和社区性报纸,正在努力维系财务上的可行性。重要的是,那些从新闻内容中获益的公司需要为此买单。”“像谷歌和Meta这样的大型数字平台免费托管和分享本地新闻是不公平的。新闻的制作是有成本的,只有他们付钱才公平。”
对此,Meta的全球政策主管表示反对。他认为互联网平台在为这些本地媒体提供“免费营销”,而“这样的做法会降低媒体的可信度,并使传统媒体向数字模式过渡变得更加困难。”
资料显示,澳大利亚于去年出台了一项法律,赋予政府权力以促使互联网公司与媒体机构就内容供应协议进行谈判。澳大利亚政府上周发布的一份评估报告发现,这种做法基本奏效。加拿大政府今年4月表示,他们将制定一项法案,迫使科技公司为内容向当地新闻出版商支付费用。据称,此举是为了帮助陷入困境的媒体,这些公司的在线广告收入已经大量流失到美国巨头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