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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欧盟内部在对俄罗斯原油出口设定价格上限一事上仍存在分歧,未能与七国集团(G7)旨在打压俄油收入的机制达成协议。然而,G7将从12月5日(下周一)起对俄罗斯原油实施限价,这意味着欧盟内部在设定俄油价格上限水平的问题上需要尽快达成一致。否则,计划中对俄油的制裁措施将生效,而这些制裁措施看起来对俄油出口的限制要大得多,这将给全球油价带来支撑。
具体来说,根据G7的计划,通过水路运输的俄油将无法获得保险、金融或其它通常由G7国家公司提供的服务,除非这些原油的售价低于限额。数据显示,目前大约70%—85%的俄油出口通过油轮运输,而全球主要的航运、融资和保险公司掌握在G7国家手中。保险措施是西方国家落实对俄油限价的有力武器。这是因为,包括原油在内所有的海运船舶装载货物开始航行之前都必须购买货物与船舶本身的保险,否则全球所有的港口都不会允许其停靠。有分析指出,对俄油制裁措施对全球9成航运保险公司具有约束力。
此前有报道称,G7计划将俄油价格上限设定在每桶65美元—70美元区间。有分析指出,G7的目标是与欧盟同步批准该价格上限,这样就可以凭借西方在全球航运、金融、保险领域的优势地位,支配俄油销售条款,对“俄油”的全球买家施加影响。通过实施价格上限,G7和欧盟将可以在保持俄油在全球市场上供应的同时打压俄罗斯的原油收入,并且平抑全球能源价格以减缓其国内居高不下的通胀。
不过,欧盟各国对于将价格上限设在何种水平存在分歧。俄油的生产成本在每桶20美元左右。波兰、立陶宛和爱沙尼亚认为,每桶65美元-70美元将使俄罗斯获得过高的利润。而塞浦路斯、希腊和马耳他这些拥有庞大航运业、且最容易因俄油出口受限而蒙受损失的国家则认为这一价格上限水平太低,并要求对其业务损失进行补偿,否则需要更多时间进行调整。
俄罗斯方面,据知情人士透露,俄罗斯政府正在准备一道法令,将禁止俄罗斯公司和任何购买该国原油的交易商向任一参与实施俄油价格上限的国家出售原油。据悉,该法令将禁止同参与价格上限机制的公司和国家进行交易,但没有明确说明如何界定“参与”这一机制。知情人士表示,这基本上将禁止任何购买俄罗斯原油或成品油的合同中提及价格上限,并禁止向任何实施该上限的国家输送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