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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最高奖励15万元 《海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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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网5月24日消息(记者吴怡辉 摄影报道)5月24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在海口举行《海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为《评奖办法》)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评奖办法》的评价指标更注重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发展,权重达50%,获得省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将获得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吴怡辉 摄

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南省专利奖”的前身是“海南省十大专利发明人奖”。由于“海南省十大专利发明人奖”参评对象不够广泛、评选周期长、不利于与中国专利奖有效衔接,2020年,经海南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将“海南省十大专利发明人奖”调整为“海南省专利奖”。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南省专利奖”的评选组织程序,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评奖办法》,于2023年4月28日印发,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评奖办法》共分八章三十条,分别为总则、组织管理、申报与推荐、评审组织、异议及其处理、授奖和奖励、监督管理、附则等八个方面内容,明确了“海南省专利奖”的评价指标、权重和评选组织流程及奖励措施等。其中,评价指标更注重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发展,权重占到50%。获得省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将分别获得15万元、10万元奖励。

《评奖办法》的颁布实施,将更好地引领海南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发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下一步,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评奖办法》,着力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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