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的规定,我校根据学生网上报名信息、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审核,将通过初审的名单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学生的高考成绩和志愿,按照学校各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投档(末位高考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档),确定参加我校综合评价面试的名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各专业组入围资格线如下:
院校专业组 | 入围资格线 |
华东理工(01)物理或化学 | 560 |
华东理工(02)物理 | 563 |
华东理工(03)不限 | 555 |
我校定于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举行综合评价录取面试。请入围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面试的考生登录“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下载准考证(下载功能于2023年6月29日14:00开通),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报到参加面试。 报到时请务必携带“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申请表”中学盖章、中学负责人签字、本人签字原件(材料重要,请务必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