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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15华夏05、16华夏债、16华夏02、18华夏01、18华夏02、18华夏03”继续停牌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由于重组事宜尚在推进,“15华夏05”、“16华夏债”、“16华夏02”、“18华夏01”、“18华夏02”和“18华夏03”将继续停牌。
根据公告,华夏幸福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组建暨第一次会议已召开,根据《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银保监发[2020]57号),债权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当参加针对债务企业成立的债委会。
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拟定了《债务重组计划》后与债权人就相关内容进行了沟通,并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及部分公司债券复牌的公告》,其中披露了《债务重组计划》主要内容。
目前华夏幸福正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推进《债务重组计划》相关事项的落地实施,上述债券的偿付安排将在《债务重组计划》下统筹安排,后续公司将与受托管理人、债委会等相关各方共同协商推进上述债券具体偿付安排相关事宜,目前上述债券的部分债券持有人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