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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贵人寿连收16张罚单,涉罚款349.5万元


【资料图】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贵州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贵银保监罚决字〔2023〕39号-54号)显示,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贵人寿”)及其贵州分公司连收贵州银保监局16张罚单。其中,包括华贵人寿高管在内的1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贵州银保监局警告并开出罚单。本次处罚金额共计349.5万元。

根据贵州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华贵人寿被罚原因主要涉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妨碍依法监督检查,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未按规定缴回许可证原件,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关联交易,部分投资管理人选聘未经董事会决策程序确定,虚假列支财务事项。被警告并罚款201.5万元。

华贵保险贵州分公司则是: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财务数据不真实、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实际履行高管职务。被警告并罚款72万元。

在处罚人员方面,华贵人寿董事长汪振武、总经理罗振华、总经理助理杨红燕等一众高管同步分别被警告以及罚款。合计被罚金额为7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华贵人寿成立于2017年2月,是贵州省第一家本土保险法人企业。今年4月11日,贵州银保监局发布批复称,批准华贵人寿注册资本从10亿元增加至20亿元,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46660万元,由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8340万元,由深圳市嘉鑫辉煌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5000万元。这也意味着,茅台集团成为华贵人寿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3.33%。

记者注意到,6月2日,华贵人寿在官网也发布了一则声明。该公司表示,本次处罚为贵州银保监局于2021年6月对该公司进行的全面现场调查,涉及业务为该公司及贵州分公司在2019至2021年期间的业务。

声明称,截至本声明日,华贵人寿已完成全部处罚问题的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依法依规问责,并将于规定日期前缴清全部罚款,本次处罚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保险合同客户权益。公司将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并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规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确保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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